XX 煤炭集团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法律规范薪酬管理,做好工资总额控制及二次分配工作, 完善薪资激励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进展,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 XX 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工工资的核定与控制、劳务费总 额的核定与控制、正式工月度定额工资结算、劳务费月度结算、工资及劳 务费二次分配等业务
第二章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与控制第三条工资总额核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收入分配制度与公司的中长期进展战略、人力资源总体 规划、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类单位分配关系
根据公司各类单位一般员工的工作性质,结合近年实际分配比例,确 定矿井单位、生产辅助、综合服务、后勤服务单位的分配关系原则上为 1:0
2第五条矿井单位正式工年度工资总额核定
(一)工资总额核定依据
根据 XX 集团给 XX 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各矿井单位实际,由生产管理部提报,经公司批准的年度生产接续计划
各矿井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生产接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提报, 并由生产管理部、地测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审核确定的采掘面基本参数
生产组织需配置的岗位及数量,即定员
矿井单位劳动定额标准
(二)工资总额测算程序
工资总额计划包括定额工资总额和津贴总额两部分
定额工资总额测算(1)根据各矿井年度生产接续任务,结合审定的采掘工作面各项参 数、采掘队伍定员,依据劳动定额,测算确定各矿井采掘面回采吨煤单价 和掘进延米单价
(2)根据生产接续各采掘面的计划产量及进尺,结合吨煤单价及延 米单价,测算出采掘面工资总额
(3) 根据采掘面工资总额和采掘队定员,测定采掘队人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