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 12-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我省已纳入国家 12-17 岁人群接种 工作试点省份,为做好我省 12-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速 构建人群免疫屏障,制定本指引
一、工作原则(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 周密组织实施,始终把接种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统筹规划、积极稳妥、 有序推动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符合接 种条件的应接尽接
三)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 接种安全,加强风险防范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接种操作法律规范,加强环境污染防控
二、接种对象现住本省 12-17 岁即接种时应年满 12 岁、未满 18 岁者)且无接种 禁忌的人群
三、接种疫苗及程序(一)疫苗种类目前可用于 12-17 岁人群紧急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国药集团中 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讨论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具体 以说明书为准
二)接种程序接种 2 剂;2 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凋,第 2 剂在 8 周内尽早完 成
后续如有变化,以国家文件或疫苗说明书为准
四、动员组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 织辖区 12-17 岁青少年群体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接种组织形式
针对 12-17 岁青少年主要在读初中、高中含中职学 校/技工学校等)、普通高校的特点,由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牵头,指导 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组织、宣传动员、摸底造册、随访以及跟进暂缓 接种者补种等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群体)有学校组 织与跟进
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做好 12-17 岁非在校人群的摸底 统计和动员工作,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