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科技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运行)一、考核目的(一)为进一步提高组织的绩效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配合集团当前改革和绩效考核要求,使公司的管理工作日趋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
(二)完善企业用人和激励机制,确保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根本原则,对事不对人,一视同仁
(二)以工作计划和工作职责为载体原则:考核主要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作为主要依据
(三)沟通与反馈的原则: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并对被考核者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处理
(四)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够提高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可操作性
三、考核范围(一)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技术员(专员)及以上职级的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人(需要纳入考核范围的关键岗位由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确定),非正式编制的操作工人不考核
(二)总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集团负责考核,(三)试用期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和未毕业的实习员工不考核
(四)入职或离职当月出勤未满 10 天的不考核
绩效考核是核算绩效工资的基础,未考核的不执行考核工作
四、考核周期考核以月度为周期,每个月 1〜15 日为上个月绩效考核收集、汇总、评价、审批、反馈、申诉处理及考核结果兑现时间
五、考核机构及职责(一)考核机构公司绩效考核的最高领导机构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组员:运营管理部运营专员人力资源部人事(薪酬)管理专员(二)职责组 长: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审批;负责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的审批
副组长:负责绩效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