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D-20-1/A1、 目的确保公司财物、人员的安全,生产生活有序化。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厂区及工人宿舍区安全保卫管理3、 职责:3.1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内人员安全知识的教育和财物的管理;3.2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实施,为安全保卫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3.3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保卫制度的制订、宣传和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4、 要求4.1 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 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负责委员会成员的确定和重大事项的处理和决定; 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生产经理,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各部门及车间、班组负责人组成,负责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4.2 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4.2.1 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制度的制订和宣导;4.2.2 负责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制订和组织实施;4.2.3 负责定期(每月一次)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4.3 门卫制度4.3.1 公司厂区及生活区均设门卫,24 小时轮流值班;4.3.2 门卫值班时,不得睡觉,不得看小说,不得看电视,不得干私活;4.3.3 门卫应密切注意公司厂区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检查和处理;4.3.4 工厂日下班后,门卫应检查各车间及办公室的门窗关闭情况,发现未及时关闭或里面用电设备或灯未关闭的,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相应责任人员处理;4.3.5 办公室的大门由门卫在下班时负责上锁,早上 7:30 前开锁开门,车间大门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钥匙统一交门卫处,第二天上班时领回开门;4.3.6 门卫负责保管好车间、办公室钥匙,以便紧急需要时及时开启;4.3.7 厂区自动门无人或车进出时应关闭;4.3.8 对进出厂区物资,运输者应提供“放行条”备检查,门卫确认无误后,在“放行条”上签字,并收回保存,每日交行政负责人员;4.3.9 对上班时外出人员(采购、销售、财务人员或经理级管理人员除外)要盘问,并登记,回宿舍的,要查看车间或部门批准条;4.3.10 对非本厂人员来访,除有经理或经理级以上人员陪同下之外,门卫应进行盘问,并进行登记,如属业务关系或应聘求职,登记后可放行入厂;如属找人,不得放行入厂区,属联系工人的,通知其下班时间找(紧急情况通知车间);属联系职员的,通知相应职员出来接恰;4.3.11 对材料厂商车辆出入应指定存放地点,出入情况应记录检查;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D-20-1/A4.3.12 对宿舍的门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