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仅供参考“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第一部分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就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得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与群众性得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大赛得宗旨:培育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制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大赛得目得:引导与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进展紧密结合,培育与提高创新、创意、制造、创业得意识与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得蓬勃开展,发现与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思维与创业潜力得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得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得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得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得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得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进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得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得计划与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得主要评价内容
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与进展前景得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与成果得沟通、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得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与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得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