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人才金港”人才公寓入住协议书甲方(人才金港管理机构):上海陆家嘴金融城人才进展中心乙方(共建单位):丙方(入住人才): 身份证号码:一、总则“陆家嘴人才金港”人才公寓原则上仅面对共建单位(乙方)推举的符合入住条件的人才(丙方),旨在为金融、航运人才解决不超过 6 个月的过渡性的住宿问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汇路 168 号
为使金融和航运人才入住“陆家嘴人才金港”人才公寓的工作做得更好,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
各方确认,在丙方入住“陆家嘴人才金港”人才公寓期间,甲方和丙方之间并无劳动用工关系
二、入住期限(由甲方填写)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入住期限不满 6 个月,丙方因特别原因需延长住宿期的,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丙方可延长住宿期限(总住宿期不超过 6 个月)
本协议的入住期限自然延长至甲方批准日期止
三、资助标准“陆家嘴人才金港”人才公寓为政府补贴项目,在本协议期限内,政府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提供 1000 元/月的资助补贴,用于综合管理、就餐和课题讨论等
该资助补贴直接由政府相关部门拨付甲方,并由甲方安排使用
丙方入住“陆家嘴人才金港”人才公寓,应当自行承担通讯、洗衣、生活用品 等费用
四、入住基本条件(一)乙方须为陆家嘴人才金港的共建单位;(二)丙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品学兼优;2
讨论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实习协议》
五、入住须提供资料(一)入住申请表;(二)学员所在学校或企业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半年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三)《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联合培育讨论生除外);(四)有关金融、航运领域的毕业论文(附导师评价)或讨论性、实践性论文复印件和电子版(在读学生在论文答辩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