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法1)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 16 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得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2)劳动者应享有得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与选择职业得权利。 (2)有取得劳动酬劳得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得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 44 小时。假如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得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得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得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与福利得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得权利。3)劳动者应履行得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得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4)未成年工与女职工得特别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 16 周岁而未满1 8 周岁得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与重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及其她禁忌从事得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得劳动与重体力劳动强度得劳动。对怀孕 7 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与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 9 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得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与哺乳期禁忌从事得其她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与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与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她禁忌从事得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5)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得参考因素 (1)劳动生产率与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进展水平得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得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6)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酬劳标准得规定 (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得工资酬劳应不低于平常工资得1 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得,应获得不低于平常工资得2 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得工资应不低于平常工资得300%。 7)有关职工伤亡与职业病得确定及处理规定 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