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16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设置1
老师岗位、财会岗位的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老师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含老师基本功)测试》;财会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为《财会专业知识》
二、考试方法《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财会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含老师基本功)测试》实行现场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
三、测查内容及试卷结构《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总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
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推断题等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以及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老师职业素养等四部分)等方面的知识
(一)综合基础知识(70%)1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进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进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讲话精神,学习理解市委四届历次全委会精神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
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