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设备租赁合同项目名称:长林片区 30 0 0m 3 /d 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 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编号:MLWSSB — 001 甲 方:x xx xxxxx 乙 方:xxxx x xx 时 间:2 0 1 9年 4 月 3 0日 第一章 合同概述 1、1 新都区木兰镇长林片区 3000 m 3/d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纳 A/A/O/O—MBR 工艺,该设备属于技术先进得、成熟得、完整得,并根据特定得标准设计,具有安全、可靠、经济高效与稳定运行所需要得设计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与技术指导、正常运行与设备维护所需得相关资料
1、2 乙方负责提供一体化设备,并负责对现场施工与安装指导,施工完成后,负责对一体化设备进行设备与工艺调试
1、3 甲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入驻施工场地,全程负责施工与设备安装合理性得考核与监督
1、4 该一体化设备保质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定期对一体化设备进行停机检查与维修
如超过保质期,可由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对一体化设备进行维修检查
1、5一体化设备租赁期限为三年;1、6 本合同自生效日期起,三年内有效;第二章 价格及费用2、1 一体化设备租赁价格为 3942000、00 元/年(大写:叁佰玖拾肆万贰仟元整),其中费用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运行电费、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设备折旧及利润回报等
2、2 甲方应将年租赁总价按十二个月平均计算后,每月在20 日前,付清上一个月得租赁费用到乙方指定得账户
2、3在每月付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月平均租赁金额相符得正规发票.2、4 一体化设备安装现场,土地平整、回填及相应土建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2、5 土地平整及回填涉及得土地征用,农林补偿以及项目到期后土建构筑物得拆除产生得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三章 交货及交货条件 3、1 具体交货日期为 2 01 9 年 8 月 3 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