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细那么资料上海提出,将深化完善积分落户,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直接落户的相关政策。下面是为您提供的上海居住证积分细那么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标准人效劳和管理,提高政府效劳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开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方法》,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适用对象)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方法。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奉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到达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效劳待遇。第四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本方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方法相关的效劳和管理工作。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根底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第六条(根底指标及分值)根底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 30 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 56-60 周岁,积 5 分;年龄每减少 1 岁,积分增加 2 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 110 分,持证人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 50 分。2.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 60 分。3.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 90 分。4. 持证人取得硕士讨论生学历学位,积 1 分。5. 持证人取得博士讨论生学历学位,积 110 分。(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 140 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 15 分。2.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 30 分。3.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