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是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 警卫勤务碰每日飞小时执行不掇,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l·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笛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贡外应格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l·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彻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通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拉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热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人厂人、物、车辆,对末挂识别证或未办妥人厂手续者,一概不准人厂,并绝对禁止携带违禁品人厂,除工厂桶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人。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更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科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贡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人厂手续,发给来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