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1、分包商选择条件(1) 、分承包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2) 、分承包以往承包或分承包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合同履约状况。(3) 、分承包方的资源能力和满足本项目资源供应的能力评价。(4) 、分承包方以往与公司合作履约情况的评价。2、分包工程的管理工程部在对工程分包合同审查时应对各分承包方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方面进行综合交底评价,分承包方应在交底范围内按以下几款控制施工:(1) 、应向项目部提供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名册,上岗证等相应资料,并要求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 、项目部与分包方订安全责任书,并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及交底.(3) 、项目部必须对分承包方的施工计划审批,监督实施。(4) 、对分承包方进场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分承包方自行验证后,向项目部提供材料、质保书和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5) 、分承包方必须加强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具体执行公司《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由项目部监督其实施。(6) 、对分承包方施工的半成品的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或工程部按合同明确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试验,具体执行公司《工程检验和试验程序》。(7) 、分承包方在场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应按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予以监督。(8) 、对由业主指定分包工程和专项独立承包工程,根据总包工期的要求,和业主方取得联系,要求其指定分包单位和专项独立承包单位,根据约定的时间进场,组织施工。我们将会力所能及地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处理好与之的施工协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