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东采公〔 〕 11 号 招标单位: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8111 11月中国 东莞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供货设备清单第七篇用户需求书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 为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 〕11 号) 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纳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采购内容: 单轨电动葫芦4套,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4套, 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1套的供货及安装、 调试、 培训、 验收、 保修等相关服务。2) 本次招标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3) 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报价。注: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2、 合格投标人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人民币以上( 含500万)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 投标人必须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招标文件于 1 月 21 日至 3 月 2 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 , 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 图纸费另计) , 售后不退。参加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 登记完后退回: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 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 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 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请在开标日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