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水泊梁山集团公司干部沟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山东水泊梁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梁山集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使干部沟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梁山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干部沟通,是指梁山集团干部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期调换任职
干部沟通分为短期沟通和长期沟通两种形式
一、短期沟通:时间一般为两年
特别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沟通期限
二、长期沟通:时间为两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沟通期限
第三条 开展干部沟通,是培育、锻炼、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梁山集团加强总部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联系、合作,共同振兴梁山集团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干部沟通的原则 一、服从、服务于梁山集团战略进展的原则; 二、培育干部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司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推动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五、干部沟通与干部回避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干部沟通的条件和干部沟通的范围第五条 干部沟通的条件 一、职业素养好,工作作风硬,能仔细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梁山集团总部部长及以上干部和子公司班子成员; 五、各级后备干部; 六、有专长的业务骨干; 七、连续两年考评称职及以上; 八、距离退休年限超过五年的
第六条 干部沟通的范围 一、梁山集团总部与子公司之间沟通; 二、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沟通; 三、梁山集团总部部门之间沟通; 四、其他沟通
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七条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干部沟通实行分级组织实施: 一、以下情况由梁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梁山集团主管领导,提出沟通人选,由梁山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经梁山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梁山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