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28-09-01 14:51:0 烟台团市委[]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中 国 青 年 志 愿 者 协 会 (Chinese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简 称CY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 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 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
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 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 年的整体素养,为经济社会的协调进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 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中央、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育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进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 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别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 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沟通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的专业、 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 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