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格式化公司章程填写说明1、本章程仅适用于中外合资的 XX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设监事会的,将“监事”章节删除;不设监事会的,将“监事会”章节删除
3、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与《中华人民 XX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 XX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XX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4、本章程应使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5、本章程供参考,股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应载明《中华人民XX 国公司法》第 25 条、《中华人民 XX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13 条所列事项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各方股东根据《中华人民 XX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 XX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XX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 XX 国 XX 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中文):;公司名称(英文):;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股东各方为:甲方:,注册国家(地区)/所属国别(地区),法定地址:;乙方:,注册国家(地区)/所属国别(地区),法定地址:
(注: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第四条 公司组织形式为 XX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出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乙方认缴出资额为,出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
(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如有专项规定不需列明投资总额的,则删去投资总额项)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
注: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