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中职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指南一、防控工作体系1. 成立校长(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2. 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3. 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4. 明确属地属事管理原则。各学校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开展联防联控。5. 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二、防控工作措施(一)开学前1. 学校应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 14 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2. 中职学校应全面摸排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新的实习实训。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校外实习实训、临时无法撤回的师生,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管理,严控人员外出,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3. 开学前要根据县教委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4.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法律规范佩戴罩,尽量避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