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成立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食堂卫生、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评比,逗硬奖惩。 3、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对食堂的一般卫生、从业人员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与配餐、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4、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5、学校食堂用水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6、食堂应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若接近失效期,须提前申请年审或新办证。 二、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先持证后上岗原则。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凡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烧、咽喉肿瘤、咳嗽、腹泻、呕吐、手部创伤和皮肤感染等病症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4、从业人员应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洁净。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 "四勤':进行操作前和接触污物后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等饰物和涂染指甲;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三、食品采购索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合格的货验报告和供货票据。 2、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 QS 标志)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四、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检验报告、无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各类食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