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第二版)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等参照执行
二、目标要求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类施策
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班子,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径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校内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三、主要措施(一)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
防控为主,以人为本原则
要实行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进行疫情处置
坚持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暴露和感染的风险
依靠专家,共同参加,科学应对
要重视对弱势群体人员的帮扶工作
即时响应,分级负责原则
根据疫情的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进展,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联防联控,依法处置原则
要加强与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有序、有力、有效处置疫情
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原则
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
法律规范强化信息反馈的时限、程序、职责、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当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至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
(二)学校疫情防控体系1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责任人,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