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满足新时代广阔人民群众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根据区委、区政府民生工程安排部署和《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法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展的实施意见》(和《XX 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中小学课后便民服务,综合施策减轻家长上下学接送难、节假日监管难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家庭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二、基本原则(一)法律规范管理。区教育局实施统筹安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学校校长是本校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加强法律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稳定。(二)自愿参加。面对有课后延时服务需求的学生家庭,以学生和家长均自愿参加为原则,家长不得强迫孩子参加,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三)不集体教学。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课后服务内容,学校和老师不得借机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四)确保安全。各中小学要加强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课后服务提升工作中的师生安全。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区在读公办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众。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由学生和家长同时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经班级审核,学校批准,报教育局备案后由学校统一实施。四、服务内容(一)弹性上学服务。中小学校应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实行弹性上学,参照《关于调整 XX 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午上课时间的通知》要求,适当推迟上学,尽量早开校门,让家长能够从容送孩子上学。实行弹性上学后,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早到学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使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监管”。(二)在校午餐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午餐可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用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