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法律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一、组织和监考(一)学校一二年级不组织统一的笔试,以面考的形式考查学生综合素养;三至五年级统一时间进行期末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二)考试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在考试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每次考试,原则上要求学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出示家长请假条。(三)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老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 分钟到岗,其中一名老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老师到教学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 5 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四)监考老师要仔细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老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五)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即收卷,仔细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学处。(六)期末考试期间教学处负责全程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怀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法律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仔细地执行巡考任务。二、装订和批阅(一)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组织学科老师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订严,不能漏页、倒页。(二)由教导处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纳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讨论试题答案,对比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开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阅卷组长确定。(三)为了评价的科学与客观,阅卷老师要统一使用阅卷符号仔细批阅,做到每题一阅。阅卷一经完成,任何老师无权擅自更改卷面。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