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1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1、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我国的各项选举制度要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
西方国家是两党制或多党制国家,各党派之间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其选举制度不需要以接受某一个党派的领导为前提
2、我国由选民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政府、检察院、法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西方国家一般是两院制(上议院和下议院或参议院和众议院),国会、法院、政府分别行使立法、司法、行政权力;本着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国会不是国家机关中权力最大、地位最高的机关,政府首脑、司法官员并非全由国会选举产生
3、我国的人大代表代表着各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人民意志、为民说话
而西方社会的民主从总体上说是少数人的民主
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确定受选区总人口数的多少、代表名额中要保持适当的性别比例、代表的身份、代表所属的民族等几个因素的影响
西方国家国会或议会议员名额的确定主要受选区总人口数的影响,有时也考虑种族因素
5、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除了人大常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专职的和有薪俸的外,其他的都是兼职的和无薪俸的,他们有相当一部分兼任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公职
我国人大代表的人数很多,而开会日期却很少
西方国家的议员一般都是专职的和有薪俸的,以英、美、法、德最为典型,他们的人数并不多,但每年开会的日期却很长
6、在选举经费和法力保障保障方面也有不同
我国《选举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西方国家选举用的一切经费,大都由候选人或提出候选人名单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