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1 目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确保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2 引用标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汇编》3 使用范围: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 XXXX 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测修理班范围以内从事生产工作中发生习惯性的检查考核管理。解释权属于电检班。4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4.1 在电检班安全生产工作中,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发生违规违章作业现象。4.2 坚持不懈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设备及工器具操作使用规程、检测修理规程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断增强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自觉性。4.3 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任何违规违章作业,员工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规违章作业行为。4.4 班组建立纠正习惯性违章记录本,记录要求: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地点、发现违章现象(是否)、违章内容、违章人员、处理结果等。4.5 班长、技术员应当根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要求,对现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现象。5 考核规定:5.1 凡是不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例者;凡是不执行《检测修理规程》《运转规程》规定的条例者;凡是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者。均为违章现象。考核责任人(当事人)50-250 元。5.2 发生下列表现之一者视为违章,考核违章责任人(当事人)20-250 元。(1)不根据相关规定着装进入生产现场,考核责任人(当事人)20-50 元;(2)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不实行其它防护措施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50-250 元。(3)违规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100-250 元。(4)违反规程无票作业、无票操作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50-250 元。(5)进入生产现场、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50-250 元。(6)违反工器具管理使用规定或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者,考核责任人 20-50 元。(7)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者,考核责任人 20-50 元。(8)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不使用工具袋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50-250 元。(9)不执行动火票制度、在防火禁区随意动火、吸烟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100-250 元。(10)已签发的工作票或已执行的工作票有严重错误者,考核责任人(当事人)50-250 元。(11)工作之前不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