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善治工程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党在藏区的执政基础,仔细落实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思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州委决定迅速在全州推行乡村善治工程
乡村善治的目标是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这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特点,更加完善有效、多元共治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村民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乡村自治做好了,就能充分激发广阔农民的积极性;法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保障,乡村治理必须实现法治化,自治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才能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德治则是乡村治理的支撑,有利于提升自治与法治的效能,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
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和补充,最终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由于乡村善治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举措,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亮点,但难免会出现偏差,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我分别到县、县、红原县、若尔盖县四县进行调研
一、调研总体情况 此次调研的 4 个县均地处川、甘、青三省交汇处,幅员面积共 3
61 万平方米,占全州总面积 42
辖 59 个乡镇、3 个牧场、273 个行政村、11 个社区居委会
有藏、汉、回等民族 24 万人,占全州总人口数 25%
共有各级党组织 709 个,其中:基层党委 74 个,基层党支部 635 个
目前,共有党员 14499 人,少数民族党员 11614 人、占 80%;妇女党员 3315 人、占 23%,农牧民党员 6543 人、占 45%
先进村 63 个、一般村 181 个、后进村 29 个,进展农村集体经济 84 个,成立专业合作社 368 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乡村自治方面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农村管理体制机制落后
主要表现在农牧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