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的分析伤亡事故的发生的原因较复杂、涉及面很广,事故的发生的原因千差万别,有些和行业有关,如煤矿 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有些和时间有关,如在节假日前后容易发生各种事故;有些和国家经济政策 有关,如私营企业容易发生事故;有些和地点有关,如人员拥挤的地方容易发生火灾、踩踏事故。从宏观上说,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有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理解 不深,贯彻不力,法制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此爪大伤亡事故处理不严肃等情 况;在企业整顿、技术改造、实行经济承包、进展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时,没有提出安全要求和 实行切实措施;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低,为完成眼前任务,长期拼设备,很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消除; 改善劳动条件经费不落实,安全欠账越积越多,员工素养差,劳动纪律松弛等。由此可知,工伤事故 发生的原因较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说来,事故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 所造成的,具体讲,有下述几方面原因:(1) 违反安全操作章程和劳动纪律;(2) 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安全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3) 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4) 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高温、高湿、光线暗淡、尘毒污染、通风不良、噪声、振动及工 作面拥挤等);(5) 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6) 没有安全操作章程或制度不健全;(7) 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8) 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9) 个人防护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10) 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11) 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进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一、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我们把事故原因归结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能够直接导致事故发 生的事件,在国家标准《企业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第一个是机械、物质 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第二个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两者在国标《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MGB/T6441—1986)中具体规定如下所述。1.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存在缺陷。1) 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