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车场贯穿点卧底放炮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于在巷道施工过程当中,要求我队风镐贯穿,底板 1
2 米全岩风镐无法施工,造成巷道底板欠挖,现须对欠挖处底板进行爆破起底,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第一章 爆破技术一、爆破作业技术要求:爆破器材采纳二级矿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为直径 35mm×200mm,重 200g,1--5 段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MFB-200 型隔爆发爆器起爆
并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的规章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员在爆破前检查爆破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以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 0
8%时不准放炮
1、 打眼(1)眼口向北与底板形成 45 度夹角,正向装药
(2)眼深度控制在 1-1
2、装药前的检查(1)用炮棍插入炮眼内,检查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和炮眼内的情况,不符合作业要求的不准装药
(2)检查爆破地点 20 米以内的巷道是否畅通,若有堵塞物堵塞巷道断面达 1/3 以上时,未清除前不准装药
(3)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发现风量不足时不准装药
(4)检查工作面煤尘和防尘喷雾两大系统情况,发现煤尘堆积,防尘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装药
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时,施工人员必须向当班施工队长、班长及调度室汇报,快速进行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在未妥善处理之前,爆破工有权利进行拒绝装药、放炮
3、装药:(1)清孔:先用掏勺或压风管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以保证装药的连续性或药卷装到底
否则,留在炮眼内的煤岩粉会使装入炮眼内的药卷不能紧靠或装不到眼底,在药卷或眼底间形成一段煤岩粉隔层,降低炮眼装填密度,影响爆轰波的正常传递,导致半爆、残爆、拒爆、爆燃等不良现象发生;眼内煤岩粉容易被爆炸火焰引燃喷出,有引燃瓦斯和煤尘的危险
(2)向炮眼内装药工作由爆破工负责,当班班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对爆破工实施安全监督,其他作业人员一律撤离装药区域到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