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并经拌和站交通安全委员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系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拌和站所属全体员工及在道路、生产区、生活区、施工现场等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行人等。3.本办法未做明确规定的,或本办法中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章管理职责5.拌和站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并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切实落实到目标管理之中.6.拌和站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责6.1. 接受拌和站领导班子领导,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并负责制定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工作的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及阶段性工作安排。6.2. 负责检查、指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决定对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奖励或处罚.6.3. 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代表企业主持对一般级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6.4. 负责对企业内部有关交通安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7.安全员职责7.1. 受拌和站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全面负责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7.2. 负责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全体员工、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档案.287.3. 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代表企业主持对一般级(含)及以下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7.4. 负责对全体员工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及时向交通安全委员会提出对违章、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的处罚、处理方案。7.5. 负责对全体员工有关交通安全的日常学习、教育及管理工作。7.6. 负责对所有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8.各职能部门职责8.1. 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员工、车辆等有关交通安全的具体管理工作。8.2. 承担本部门交通安全责任指标。8.3. 协助交通安全员,参加对本部门员工有关交通违章、事故的处理工作。第三章机动车辆管理9.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落实责任人,并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使用和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严禁“带病”车上路行驶。9.1. 机动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维修保养车辆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汽油涮洗发动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9.2. 未经拌和站领导批准,严禁将本公司的机动车辆在本公司外部或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