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工作者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 一般安全章程规定1
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在尘、毒作业场所 , 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 ,实行有效预防措施
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章程规定执行
非专责管理的设备 , 不准随意开停
仪表工工作之前需认真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 , 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检测、修理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 , 否则不能开始检测、修理
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 , 得到允许 ,方可进行
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仪表检测、修理时 , 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 , 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 , 降至常温 , 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测、修理”标志 , 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
使用电烙铁 , 不准带电接线 , 应接好再送电 ,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 , 必须要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任何仪表和设备 , 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
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 ,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 , 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仪表及其附属设备 , 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 , 然后检查绝缘情况, 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 , 方可送电
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严禁带电拆装仪表 , 须带电作业时 , 由现场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 , 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对现场的仪表 , 中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