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仔细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养、促进企业进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耿力公司及分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第三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会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支持工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七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并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和领导
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组织与宣传、文体与生活委员、女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
第九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所产生人需要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经得同意,予以任职
第十条、分公司分别成立工会小组,接受公司工会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工会的任务第十一条、仔细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党支部讨论讨论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仔细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协同公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道德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调动广阔员工的积极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养,提升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依法维护员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办好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同事间互助互济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积极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怀员工的工作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十五条、仔细做好“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
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