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 总则1
1目的为法律规范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绩效考评和管理工作,保障组织体系的顺畅运行,促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及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及集团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管理
3职责企业管理讨论中心L3
L1负责审核、汇总、计算、上报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
L 2 每月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部门进行综合检查(经营、内控、安全、成本等),并进行考评
干部管理中心负责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各单位的工资总额、汇总分配结果及制作工资表
财务管理中心L3
%1负责提供各部门成本/费用月报
%2 负责提供成本/费用的标准
3 负责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管控
4负责提供薪资计算及时及准确率指标的数据
行政管理中心L3
1负责行政办公、行政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劳动纪律指标的考核
2 负责对集团公司督办事项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
其他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制订相关考核制度及细则,并实施考核
2 管理内容2
1各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职能部门考核指标及权重(见附件)2
2绩效工资计提办法2
1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各部门正职每月计提工资总额的 30%为绩效工资
各部门副职计提工资总额的 20%为绩效工资,员工计提工资总额的 10%为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兑现2
1各部门正副职及其集团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基准分为 1 分,当绩效考核成绩为 1 分时,全额兑现绩效工资;当绩效考核成绩为 80 分以下(含 80 分)时,无绩效工资,80 分以上,每增加 1 分,增加计提绩效工资的 5%,;当月考核,当月兑现绩效工资的 50%,预留 50%年底兑现
Z%2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满分为 1 分,绩效考核成绩为 95 分,全额兑现绩效工资;每增加 1 分,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的 10%,绩效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