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优秀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促进科技创新进展,培育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有地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具有较强实力的团队,学校决定设立优秀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优秀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切实做好各类团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研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优秀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归口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严禁挪用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学校鼓舞并支持多渠道筹集老师团队建设经费,所筹集到的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自筹的建设经费全部划入老师团队项目专项经费
第五条 学校将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每个老师团队的资助周期为三年
第六条 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应当严格根据项目任务书和年初下达的预算经费执行,一般不作调整
确有必要进行调整的,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办理
第七条 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归口人事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根据老师团队的名称实行专项核算和管理
第八条 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凡应实施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老师团队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
使用老师团队建设专项资金购置设备仪器、技术软件、图书资料、数据库等资产,应由团队提出购置方案或相关的建设方案,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组织计划论证和设备采购等工作
所购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校、院(系)已有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不得再列入购置计划
第十二条 老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有结余的,在资助周期内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团队建设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