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备运转规程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管辖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低压线路及照明等设备的运转、操作及维修、保养工作。2 引用标准 《电力安全管理规程》 《供用电管理条例》 《电力法》3 技术事项:3.1 运转工作规程3.1.1 电工值班1) 每班必须清洁值班室及配电室环境,每班对电气设施巡视两次。2) 依据不同季节、负荷大小情况,加强对变电用电设施的巡视,并将巡检结果记录于《运转交接班记录》中。3) 加强对供水、消防、空调用电设备的巡检,并将设备运转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及检查运转情况记录于《配电值班运转日志》。4) 若供电、用电设备发生异常,应当及时正确处理,并随时报告用电专工,并在用电专工协同下排除异常。5) 根据《用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变配电设备保养计划》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结果记录留底存档。3.1.2 电工主管1)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设备的配件材料计划编报。2) 制定季度配电用电设备检查维修工作计划,并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制定大、小修理计划。3) 对配电、用电设备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4) 负责编制填写配电用电设备台帐。3.1.3 配电室管理工作程序1) 配电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四小时巡回一次,仔细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及时填写《配电运转日志》监视设备运转情况,严禁不合理的超负荷运转。2) 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必须经电工主管或用电专工经批准后由电工值班员陪同下方可进入。3)保持良好的通风及照明,门窗开启灵活。4) 消防设施完备,配电室内禁止吸烟。5) 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油渍。6) 不得擅自更改配电室、线路及用电设施,若要更改须经用电专工及电工主管经批准后方可更改。3.1.4 电工值班工作程序1) 接班人员仔细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转报告。2) 查看上一班的《运转记录》并进行交接签字。3) 上一班运转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法律规范,配电室、值班室等,工作室不清洁,不准交接班。4)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准下班。5) 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交班人不准下班。6) 若交接班过程当中发生故障,应当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接班人协助处理事故。3.2 安全操作章程(工作程序)3.2.1 电工值班应当严格根据操作章程操作变配电、用电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3.2.2 进行变配电、用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