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方式不同税收负担不一样 2025-3-28 9:34 转自互联网 2025
1 如今,很多超市、商场在促销商品时,常常采纳打折销售、购物返现金、送购物券销售、加量不加价销售等让利形式
促销方式不同,相应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具体分析 5 种促销方式下企业承担的税负情况
案例 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
超市决定店庆时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 98 送 18”,即每销售 98 元的商品,送出 18 元的优惠或相应的折扣
假定 98 元的商品进价为 58 元,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 1
顾客购物满 98 元,超市给予 8 折的商业折扣优惠; 2
顾客购物满 98 元,超市赠送折扣券 18 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3
顾客购物满 98 元,超市另行赠送价值 18 元的礼品; 4
顾客购物满 98 元,超市返还现金 18 元; 5
顾客购物满 98 元,超市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 18 元的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超市单笔销售了 98 元商品,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税负情况
方案 1 税负分析 按此方案,顾客购买 98 元商品,超市收取 78
4 元,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因 98 元商品的进价为 58 元(不含税为 49
57 元),则应缴增值税=78
17×17%-58÷1
17×17%=2
96(元);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含地方附加的部分,下同)2
96×7%+2
96×3%=0
3(元);销售毛利润=78
17-58÷1
44(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7
3)×25%=4
29(元);应缴税款=2
55(元);税收负担率=7
55÷(78
17)×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