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正确的使用警用器材,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 作用
特对保安部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定以下规定:一、警用器材使用中的注意事项1
所有警用器材属安保部安保员当值专用,无关人员不得使用, 安保员不得擅自将警用器材借予他人使用;2
凡具有攻击性能的器材(如橡胶棍、警棍),必须在自身生命 及工作人员财产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方可使用;3
严禁在工作中使用器材进行打逗或遇到可疑人员盘问时威 吓及人身打击;4
对讲机为安保员随时与其它相关岗位联系的通信工具,使用 中应注意法律规范通话用语,其它相关事项遵照《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5
巡逻手电筒为夜间巡逻岗值勤时的专用,任何人不得将手电筒挪 作它用;6
严格遵守器材的交接制度,做到交接有记录,并交由主管保 管;7
器材使用中应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拆卸;8
所有充电式的器材,在充电时应确保电量已用完,方可充电, 并根据器材的使用说明书操作;9
各类器材应妥善保管,如因人为原因而造成损坏的,将落实 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对讲机的使用规定1、要爱护通信工具,首次使用要先装好电池进行充电,换电池时应先关闭电源
2、对讲机的卡钩挂在腰带上,置于身体的右侧
3、使用时只准操作电源开关,发射按钮,其余功能健及部位禁 止按压、移动,以免失灵或损坏
4、使用中要注意电池电量用尽再充电,每次充电必须充满
5、不管在使用或保存中,对讲机禁止敲击,注意防潮
6、不准随意改变频率,不准在非工作场所使用,禁止非当班人 员、非工作人员使用
7、未装天线的对讲机不准开机以防主机烧坏
8、不准私自外借,在工作中失误造成丢失或损坏的一律照原价 赔偿
三、橡胶棍的使用规定1、橡胶棍佩带时卡钩挂在腰带上,置于身体右侧
2、不准非工作人员使用,不准非工作场合使用
3、丢失或损坏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