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法律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得 0~6 岁儿童。(辖区内本县户籍常驻 0-6 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得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与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 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得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与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假如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与第 1 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假如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得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得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 28 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与观察新生儿得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与发育评估。(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得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 8 次。有条件得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得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与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损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检测。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得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得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与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与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损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五)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