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阔党员安全监督职能的积极发挥,促进企业安全文明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建“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是指以党支部管理范围为创建区域,以党小组为依托,以全体党员为活动主体,以安全大局观为导向,以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为目的的党内安全生产实践活动。第三条 开展创建“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的目的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充分发挥责任区中党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配合制定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的具体措施,使支部党员带头按规章管理制度办事,阻止身边的违章行为,在反违章积分考核中成绩全部优良,影响和带动员工群众完成各项生产指标任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政工部是“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二)负责“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创建的管理工作,做好计划、总结和评比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的开展; (四)将评出的厂级“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推举、上报至公司。 第三章 基本条件第五条 每个党支部为一个统一体安全责任区,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区”负责人。第六条 创建区域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形成岗区联动、相互促进的态势。第七条 创建区域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区域所属各岗位现场管理法律规范,所属党员做到“零违章、零违纪”,创建区域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以确保所在部门和企业签订的安全包保目标完成。第八条 合理分解创建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并由党小组分别负责党员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所属岗位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不损害个人,不损害他人,不被别人损害。 第四章 创建措施第九条 创建区域党支部要以党员为骨干,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党支部是安全生产责任区的创建责任人,要会同部门、班组通过开展“党员无违章岗”、“安全生产案例教育”、“党员控制差错”、“安全建议征集”等活动,使全体党员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理念,增强党员的安全生产使命感,带动员工群观众主动投身安全生产实践,自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