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当前至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区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 2025 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迅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要求,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针对烟 花爆竹各环节的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 持“打非”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 产形势持续稳定。二、重点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开 展:(一)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 房等场所。重点排查利用出租房、临时搭建房、偏僻养殖场、空置房 等非法生产行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及外省市人员来我区承包房屋进 行非法生产行为;传统的非法生产区域及家庭作坊非法组织生产行为。(二)严厉查处非法采购行为。严厉查处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 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违禁产品行为;零售经营者未向批发企业 采购,与批发企业无购销合同且进货渠道不明行为;走街串巷兜售烟 花爆竹成品行为。(三)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行为。应急部门严禁违规向不具备 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颁发许可证;从严查处未经许可零 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 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行为,责令停止非法储存行为, 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符合“两关闭”、“三严禁” 的零售经营户依法吊销、撤销经营许可证;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 人员密集区的零售店坚决取缔。(四)强化流通运输过程监管。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要严禁非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 行为;严禁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流向登记不 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 并组织销毁处置。(五)严格法律规范燃放烟花行为。公安分局要依法制止和查处在禁 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未经许 可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