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章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习、消防档案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向公众开放的室内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 a)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b) 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c) 具备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d) 游艺、网吧、游乐场所; e)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注: 建筑面积 200m2 的公共娱乐场所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法律规范 GB52025-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GB52025-05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 GB52025-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GB52025-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 GB52025-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GB52025-05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single story or multi-story civil building9 层及 9 层以下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 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3.2 高层民用建筑 tall building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公共建筑。3.3 地下民用建筑 underground building 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3.4 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after-glow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由疏散出口标志图形或疏散通道标志图形或由两种标志图形组合而成的一种起到疏散指示作用的消防安全标志。 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电子显示型疏散指示标志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3.5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lighting evacuation indicator 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