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 1、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地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依据《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使广阔员工及协作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新局面,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管理处范围内所有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3、交通安全职责3.1 各级行政负责人职责各级行政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3.2 设备科职责3.2.1)设备科负责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3.2.2)对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组织参加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项目经理领导报告。对驾驶员的考核聘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协助本项目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3.3 办公室、各施工队职责仔细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每周一应组织一次,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按计划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的完成。车辆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重点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并作好相关记录。严禁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健全交通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的资料,仔细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的考核、年度审验及车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