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采购与验收控制细则第 1 章总则第 1 条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采购与验收作业,明确采购及验收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采购过程控制与采购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适用范围公司的采购活动以及采购物资验收活动均应遵照本细则办理
第 3 条职责1
采购部负责采购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工作
仓储部收货人员负责物资的清点、登记以及根据实际数量填报验收单等工作
质检部人员根据标准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品验收不予通过
第 4 条控制原则1
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原材料和各项物资的连续供应
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选择优质物资,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合格
开拓货源基地,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公司验收标准,杜绝违规、违法及暗箱操作
第 2 章采购申请与审批第 5 条物资需求部门填写《物资需求单》,详细注明需求物资的品名、型号、技术标准、数量、估计价格、需求原因、要求到位时间等,并提交部门经理审批
第 6 条 物资需求部门将经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物资需求单》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汇总并结合年度采购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公司的《采购申请单》,按权限规定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 7 章 采购部将经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单》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本期预算及财务总监的意见审核批准并盖章
第 8 条 若无法于需用日期办妥采购申请单,必须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第 9 条 物资需求部门若需要变更申请采购物资的规格或数量,必须立即通知采购部,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改采购计划
第 10 条紧急采购应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由公司采购总监核准后才能列入采购范围
第 11 条 紧急采购时,由请购部门于“备注”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第 12 条 材料检验须试车方能实施者,物资需求部门应于“备注”栏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