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切实做到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可控在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安健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9 ] 87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受委托管理的项目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的职责:(一)对各部门、厂站、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促各厂站、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对各厂站、项目、直属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并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第五条各厂站、项目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
(二)根据项目性质(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风险评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评审与实施、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等
(三)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制度,法律规范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一)根据所在项目性质(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履行相应安全管理职责
(二)制定或督促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三)组织或协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健环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四)落实经论证审批通过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职责(一)仔细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具体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健环专项方案的制定或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与监督检查的工作
(二)对危险性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