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管理及使用,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部门,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
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腐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执行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对所有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四、危险物品管理要求1
任何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必须指派专门车辆、司机和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
所有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的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的专用房屋内,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在自己部门内任何地方;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安全环保办公室,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
管理、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妥善处理
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还必须会同安全环保办公室、保安部等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使用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1
安全环保办公室每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公司辖区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辨识标准按 GB18218《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执行
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