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金管理制度1、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2、出勤奖金(1)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 20 元,每月计分 30 点( 6 元)
凡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每出勤一天给予 1 点
(2)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 1 天扣 7 点(140 元)
2)请假 2 天扣 14 点( 280 元)
3)请假 3 天扣 21 点( 420 元)
4 )请假 4 天扣 30-31 点(6-620 元)
(3)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 2 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 8 点(160 元)
凡请假旷工(包括 1 小时)或轮休超过 2 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 3 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给加
(4)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 20 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夸月者其全勤加给的 8点只扣 1 次)
(5)工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6)旷工:每旷工 1 天扣 10 点,4 小时以内扣 5 点,超过 14 小时按1 天扣点
(7 )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 4 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 4 小时按 1 天扣点
(8) 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别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 1 天扣发奖金 5 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2)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9) 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1) 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 10 点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 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 5 点钟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4) 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