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控制细则第 1 章总则第 1 条目的为法律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流程,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特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 3 条定义差旅费指公司员工为公司业务去往其他城市、地区或国家所产生的费用
第 2 章差旅费法定报销标准第 4 条 公司应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发生差旅费时要严格按规定报销
第 5 条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和支付凭证等
第 3 章 差旅费报销流程第 6 条 申请人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获得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第 7 条申请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申请合理金额的借款,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
第 8 条 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其薪资中先行扣回,待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 9 条特别情况者应报总部财务总监审定
第 10 条 员工不能使用以下方式结算费用1
费用先由总部下属的一家公司代付,再通过总部间往来结算
差旅费用账单直接开给公司,并要求公司直接支付
第 4 章 差旅费的报销和审批程序第 11 条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该向直接上级出具《出差报告》,汇报出差情况及客户访问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心得与成果
第 12 条报销人员应先从财务处领取《差旅费报销单》,由各主管部门经理和公司财务部审核后,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 13 条 员工出具的票据需要按时间顺序及财务规定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
第 14 条严格要求报销票据的正规性与合法性
具体要求如表 8-16 所示
表 8-16 报销票据具体要求一览表票据类型要求车票1
车票上出现“单位盖章”或“盖章有效”字样时,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
印章不清楚,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2
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