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评审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目的制定本制度的具体目的如下
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
提高公司采购的透明度和客观性
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产品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审核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文件
第 3 条权术定义1
本制度所指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资格预审通过以后,对自己在本项目中准备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描述,以及根据招标文件制定的关于项目报价、具体完成的细节等内容的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设计方案、设计说明、深化设计说明、展项设计技术说明、方案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等
第 4 条管理职责1
采购总监负责组织评标小组,监督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
评表小组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并出具审核意见
采购经理负责监督投标文件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招标专员负责接收投标文件
采购部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投标文件
第 2 章投标文件的接收第 5 条投标文件封存1
招标采购主管在接到供应商的投标书后,需将投标书封存,直到招标会开会当天,方可开封
开标前,招标专员应公开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第 6 条投标文件的开标1
招标会开始时,投标人到达会场,招标专员将投标书交给投标人,并请其检查封存完整之后,才能当面开封
投标书开封后进行唱标,唱标完成时,评标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第 3 章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第 7 条评审依据正式开标前,评标小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招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检查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第 8 条初步评审的具体内容1
投标人的资格
公开招标的项目,主要核对是否是通过资格预审大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邀请招标的项目,主要是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财务状况以及投标单位近几年是否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