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民爆物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3第二节爆破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第三节民爆物品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5第四节爆炸物品领用程序及管理制度 7第五节民爆物品采购、运输管理制度 8第六节民爆物品入库、储存、保管制度 9第七节爆破材料回收及销毁制度 1.1第八节爆破材料领用退库制度 12第九节电雷管编号制度 13第十节民爆物品库消防管理制度 1.3第十一节 民爆物品管理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15……第十二节 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6第十三节 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7...第十四节 民爆物品库房发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8.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民爆物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 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崇信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库房安全警卫工作。第二条严格根据《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储存,严禁超量储存。第三条库内爆炸物品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做到堆放整齐安全,每堆距墙不应小于 0.2 条,高度不超过 1.6 米,宽度不超过两箱,每堆之间应留有 0・6 米以上的安全通风道,保证库内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符合规定要求,卫生洁净,库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和其它杂物。第四条爆炸物品的收存、领发必须严格登记,做到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安全规定,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日清月结。第五条库房周围应设砖墙和护拦,墙体与库房墙角距离不少于 5 米,库房1.5 米内不得有杂草和堆放杂物,库房内应安装防盗报警系统以及防爆、防雷电避雷装置,并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安全。第六条库房有专人管理,专人守护,喂养看护犬,加强值班巡逻,警卫人员应常常检查库房安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报警器、避雷针、消防器材定期检测,保证性能良好、灵敏、可靠,对不安全隐患、漏洞必须及时整改严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被盗或其它事故,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必须及时报警。第七条严格遵守出入库房验证、登记制度,对进入库房的人员、车辆必须进行严格检查,验证登记,闲杂人员严禁入内,严禁携带枪支、火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库房。第八条库房应设置明显的禁令、警示标志牌和库房须知,入库人员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入库人员进入库房时必须关闭手机、PB 机等通讯工具。第九条库房 50 米范围内严禁有火源存在。第十条 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