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目的为了指导电器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电器设备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公司集中采购用以销售的电器设备,其验收工作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 3 条职责划分1
仓储部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入库电器设备
仓储部相关人员做好电器设备接运、入库等工作
采购部负责处理验收异常情况
第 2 章电器设备验收程序第 4 条验收准备1
电器设备到货之前,采购人员应将采购订单或购货合同送交仓储部验收人员处,以提前做好电器设备验收、入库的准备工作
采购部应协助向供应商索取装箱清单、标样测试分析报告、配置报告及批文、电器设备的相关说明资料等
国际采购电器设备时,除上述资料外,采购部还需向供应商索取装运单、外商发票、技术条款、进出登记表、进委托协议书等资料
采购部应该向验收人员说明所购电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特别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怕潮、怕积压、易碎等
第 5 条电器设备接运1
仓储部规划接运方式、人员准备、设备准备事宜,将到库电器设备存放至检验暂存区
仓储部仓储管理人员做好验收合格入库的库位、装卸搬运设备安排以及人员准备工作
第 6 条核对单据验收人员核对采购单据和交货单据,确保单据无误
第 7 条电器设备验收1
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电器设备验收
⑴ 验收人员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装箱清单,清点装箱数量、规格是否无误,外观质量是否完好无损
(2 检查随机的备品附件、工具、原件资料是否齐全,造册登记,由专人保管
(3)某些不允许拆开包装的电器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开箱,如有确实需要开箱验收的应由采购部经理批准
验收后,验收人员做出检验证明
验收合格的,通知仓库管理人员安排入库事宜
验收异常的,通知采购部尽快处理,并根据采购部对验收异常的处理决定执行
第 3 章电器设备验收作业法律规范第 8 条电器设备验收通用标准1
电器设备验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