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命名和编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及考核等内容
第二条法律规范现场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命名和编号不重复,避开因设备命名和编号重复而导致的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XX 发电有限公司设备命名和编码工作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命名原则(一)命名应以用途为基本,不足以表明时,增加辅助性文字
(二)命名应避开名称重复、谐音之弊
(三)机组名称:发电机、水轮机
(四)变压器名称:主变、厂用变、近区变、专用变、励磁变
(五)励磁系统各柜名称:功率柜、调节柜、灭磁开关柜
(六)开关、刀闸名称: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
(七)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名称: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
(八)线路名称:一般以线路两端厂、变名称的简称组合命名
(九)油、水、风系统名称:高压机、低压机、滤油机、滤过器、泵、罐、槽、阀
(十)盘、柜、箱名称:操作盘、保护盘、PLC 盘、LCU 盘、动力盘、配电盘、操作柜、控制箱、端子箱;(1)盘:无后门的为盘;(2)柜:有后门的为柜
第五条发电机、水轮机、主变压器编号原则(一)发电机、主变压器采纳数字+附加字母表示
(二)附加字母规定发电机用“GS”表示;变压器用“T”表示
如:1GS 1T(三)厂用高压变压器(13
8KV)以数字“9”开头的两位数字+附加字母表示,如:91T
(四)机组励磁变以机组序号+ “TS”表示,如:1 TS(五)厂用及坝区 10KV 变压器以数字“4”开头的两位数字+附加字母表示,如:41T
第六条母线编号原则:分别采纳 I II III IV
数字表示,即数字+名称
如:220KVI段母线排列顺序为:从发电机、变压器向出线,由固定端向扩建端,自上而下排列,角形结线按顺时钟方向排列
如:单母线:称 I 段
单母线分段:称 I 段、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