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区生产设备的健康、安全水平从而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发、满发运行,实现“安全、文明、高效、创新”的目标,搞好运行设备的监督和设备缺陷的管理及考核,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并消除缺陷,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归管理部门及职责生安部是本管理制度的归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考核,负责缺陷的跟踪管理工作
第四条相关管理部门及职责(一)发电车间是本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缺陷检查、填报、验收管理
(二)维护车间是本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缺陷检查、填报(应答)、处理、汇同验收工作
第五条领导职责(一)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督促归管理部门加强对设备缺陷检查与考核管理
(二)生安部主任应督促本部门及生产车间加强生产现场设备的缺陷检查与考核管理,对管理不力导致本公司设备的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三)发电车间主任应督促本部门人员加强对生产现场设备缺陷检查、填报、验收管理工作,对管理不力导致本公司设备的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四)其他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人员进入厂区应仔细履行本管理制度,对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人员在生产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本公司设备的缺陷扩大造成设备损坏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 设备缺陷管理按班组、车间(部门)、厂部三级划分管理
第七条班组管理所属设备的全部缺陷
第八条车间(部门)管理所属一、二级设备缺陷及重复性、频发性设备的缺陷
第九条公司本部管理一级设备的缺陷和颁发性缺陷
第十条设备缺陷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必须处理设备缺陷事宜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的分级及处理时间和”三率”的要求(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