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所属的,或归公司使用的各种专用车辆和公用车辆
专用车辆指公司为特定人员配置专用的车辆
公用车辆指非特定人员专用、公共使用的公司车辆
所有车辆由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第 3 条 管理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和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车辆保险与出险索赔等一切关于公司车辆的事务
第 4 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特定人员配备专用车辆,专用车辆因公司事务的用车费用由公司承担,私人事务的用车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 5 条 专用车辆的行驶证由专用车辆使用人负责日常保管,如专用车辆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用车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管理部保管;公用车辆的行驶证由管理部负责保管,使用时交使用人随车携带
保险单原件由管理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车辆档案,保险单复印件随车携带
第 6 条 持有合法有效驾照、并在公司备案的公司员工才能驾驶公司车辆,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违反者按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 7 条 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附件 1),本表由管理部保管,使用人员申请用车时填写
第 8 条 公用车辆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 2),使用人员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本表保存在对应车辆内,由使用人员使用前和使用结束后填写,管理部定期检查
第 9 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 3),使用人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绑定车辆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